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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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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受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我省农村土地(指家庭承包的耕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辽宁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稳妥有序开展延包试点、加强土地权益保护、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强化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拟对《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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