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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辽宁省鞍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等5个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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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3〕227号)要求,10月20日,我厅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对辽宁省鞍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等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拟立项批复,纳入项目储备,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不进行审查复核。

  联 系 人:郑 拓      联系电话:024-23447296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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