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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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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农业农村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丹东、锦州、营口、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植保植检总站:

  为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源”202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农业农村营商环境,我厅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7件文件,宣布失效10件文件。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废止的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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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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