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办机发〔2017〕339号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创新研发,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39号),我省拟将水稻侧深施肥装置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企业自愿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辽宁省农机新产品中央财政资金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辽农办机发〔2015〕126号,可在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查询)。
请申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将《辽宁农机新产品中央财政资金购置补贴申报书》报至省农委农机产业发展处,截止时间9月1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邮政编码:110001;联系人:李修德;联系电话:024-23448700。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