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要求,现将《2024年辽宁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沙  爽,电  话:024-23448845

    箱:lnzyglc@126.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李  晴,电  话:024-22831622

    箱:nyc5742@sina.com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4614

  附件:

  2024年辽宁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决策部署,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要求,2024年国家支持在我省开展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为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坚持政府引导、示范引领、市场主体、养户受益的原则,对我国自主培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实施推广补助,提高父母代白羽肉鸡养殖水平,扩大自主培育白羽肉鸡品种在我省的养殖规模,促进上游育种企业加大研发和自主创新力度,提高优质商品代肉鸡供给质量,为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提供政策支撑。

  二、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具有辽宁省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进并饲养我国自主培育的快大型父母代白羽肉鸡数量不低于10000套(单一品种或多个品种均可)的养殖主体。养殖主体为企业性质的,工商注册地可以是全国范围。如集团企业有多个种禽场,需各场分别符合条件并独立申报。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采用“先推后补”的方式,根据2024引种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2025年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引种数量和国家下达资金额度确定。

  (三)补助核算时限

  202411日至1231日完成引种工作。

  (四)补助要求

  1.补助对象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引种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

  2.补助对象应通过加强养殖模式优化、向下游商品代鸡养殖场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加快商品代推广,提高商品代鸡养殖场养殖水平和效益;通过向上游育种企业反馈品种生产性能信息、改良提升建议等,促进育种企业有针对性持续改良提升品种。

  三、实施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自愿、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并签订承诺书,全面、真实提供引种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核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引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组织签订承诺书,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将有关审核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内容包括:引种证明、付款凭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等。要建立工作档案,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做到一户一档,纸质材料存档,电子材料备查。

  (三)市级复核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调度县级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审核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报送上一个月进展情况,并填报《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进度统计表》(见附件1)。

  (四)结果公示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认真核实2024年拟补助对象情况,于2025110日前,将拟补助对象的名称、引进品种、引种数量等核实结果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结果报送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对县级核实结果进行审核后,于2025120日前,将拟申请补助情况和《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同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和亮点、问题和建议等。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统一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六)资金拨付

  根据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额度,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下达2024年补助资金,由市、县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省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全省实施方案,统筹研究项目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做好申报情况复核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推进项目实施,做好主体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开展。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好补助范围、实施程序等政策解读,对养殖主体加强服务指导,提高辖区内养殖主体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掘亮点实例,做好总结宣传,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项目管理

  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各市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对项目申报主体开展动态跟踪和服务指导,推动项目有序有效开展。要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核实申报主体有关申报材料,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以及有关种业项目、政策的承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进

  度统计表

  2.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汇总表

  3.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承诺书(样例)

附件1:

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养殖主体名称

详细地址

引进品种

引种时间

已引种数量(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

注:1.每月5日前,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报送上一个月情况。

    2.统计时限为20241月以来引进品种情况。

3.引进品种应为我国自主培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如引进多个品种,需分别填写。

附件2:

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养殖主体名称

详细地址

引进品种

引种时间

引种数量(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

注:1. 2025120日前,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报送。

2.“引种数量”应为经公示无异议、拟申请补助的数量。

3.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引进品种情况。

4.引进品种应为我国自主培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如引进多个品种,需分别填写。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分管同志签字:    

附件3:

2024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

一体化试点项目承诺书

(样例)

主体名称 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2024     月,引进我国自主培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           (品种名称,如引进多个品种,需分别填写)父母代种鸡      套,并如实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种证明、付款凭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等。
    在引种、饲养、推广过程中,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能够向下游商品代鸡养殖主体提供技术服务,加快商品代推广;并向上游育种企业反馈品种生产性能信息、改良提升建议等。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签名):

(单位公章)

                               


网站地图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