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渔业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现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承办的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1号、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2号、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3号、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4号、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5号、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6号行政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612

  附件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种类和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1

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1

陈江

2026

611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罚款人民币

9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2

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2

赵清民

2026

611

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并招用未取得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罚款人民币

55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3

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3

赵清军

2026

611

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并在船工作期间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且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罚款人民币

15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4

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4

张志勇

2026

611

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并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罚款人民币

62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5

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5

王海平

2026

611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

罚款人民币

10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6

辽海渔(渔业)罚〔20261006

李德宝

2026

611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并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罚款人民币

22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网站地图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