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我国东部、南部大部分地区连续遭受降雨强对流天气,洪涝、滑坡等灾害风险加大,畜禽养殖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稳定生产,我站根据《畜牧业应对汛期灾害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发布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和物资准备
1.排查重点设备、设施
对畜禽栏舍、饲料仓库、机械设备、粪污处理设施、供水供电系统、排水沟渠、防洪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圈舍倒塌、浸水、漏电、排水不畅、粪污满溢等隐患。
2.加固重点区域
对隔离畜禽舍、种畜禽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以及低洼、沿河等风险区域养殖场户,应提前采取加固、防水、转移等措施。
3.备足应急物资
至少储备7—14天饲草料,并确保通风良好,防止受潮霉变;储备常用药品、消毒剂、疫苗、驱虫药,以及发电机、抽水机、沙袋、应急照明、通信设备、防护用品、临时安置设施等物资。
二、密切关注次生灾害
1.及时掌握预警信息
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灾情预警,重点关注暴雨开始和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接到预警后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2.防范次生灾害
高度关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风险,提前明确畜禽转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和应急处置方案。
3.果断组织转移避险
位于低洼地带、沿河区域、山洪沟口、滑坡隐患点附近的养殖场户,一旦出现险情或接到转移指令,应及时组织人员、畜禽和重要物资转移,确保人员、畜禽和生产安全。
三、做好灾后畜禽饲养管理
1.畜禽圈舍排险修复
灾后应先评估圈舍及附属设施安全,及时排水清污、修复圈舍,做好通风和温湿度控制,保持养殖环境干燥、卫生。
2.加强畜禽健康检查
对畜禽开展临床检查,重点关注受伤、染疫、采食下降、应激反应等情况。对伤残、患病、体弱畜禽及时隔离、治疗或淘汰。
3.科学恢复饲养管理
严禁饲喂霉变、腐败、受污染饲草料。灾后初期提供易消化饲料,适当补充优质蛋白、能量、维生素、矿物质和电解质,采取小批量多次饲喂,逐步恢复正常日粮。
4.保障清洁饮水和重点护理
做好水源地、饮水井、饮水管线及饮水器具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加强母畜、仔畜、雏禽和病弱畜禽护理,灾后不宜立即补栏,待生产条件恢复正常后再逐步补栏。
四、严格做好防疫消毒
1.及时清理消毒
尽快排出场内积水,清除粪污、过水饲料、垫料、杂物等。坚持“先清污、后消毒”,对圈舍、道路、设施设备、器具、车辆、生活办公区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2.规范死亡畜禽处理
发现死亡畜禽应及时报告,按规定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加工或食用。对死因不明或疑似疫病死亡畜禽,不得擅自剖检。
3.加强疫病监测和免疫
加强受灾地区、重点疫源地、养殖密集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和防控要求,适时做好补免、驱虫和预防免疫。
4.做好控媒清源
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加强防鼠灭鼠,降低灾后虫媒疫病和其他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来源:全国畜牧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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