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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 一体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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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有关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农种创函〔20251号)有关要求,2025年国家继续支持我省开展国产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为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坚持自主选育、创新引领、市场主体、养户受益的原则,对我国自主选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实施推广补助,提高父母代白羽肉鸡养殖水平,扩大自主选育白羽肉鸡品种在我省的养殖规模,促进上游育种企业加大研发和自主创新力度,提高优质商品代肉鸡供给质量,为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提供政策支撑。

  二、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具有辽宁省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进并饲养我国自主选育的快大型父母代白羽肉鸡数量不低于10000套(单一品种或多个品种均可)的养殖主体。养殖主体为企业性质的,工商注册地可以是全国范围。如集团企业有多个种禽场,需各场分别符合条件并独立申报。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采用“先推后补”的方式,根据2025年引种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2026年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引种数量和国家下达资金额度确定。

  (三)补助核算时限

  202511日至1231日完成引种工作。

  (四)补助要求

  1.补助对象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引种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

  2.补助对象应配合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申报情况核查、调研指导、技术服务及性能测定等工作。

  3.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加快重大品种推广应用、开展配套技术服务、推动品种更新换代等,不得直接用于补贴商品代鸡价格和研发投入,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等无关支出。

  三、实施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自愿、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并签订承诺书,全面、真实提供引种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核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引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组织签订承诺书,及时将有关审核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内容包括:引种证明、付款凭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等。要建立工作档案,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做到一户一档,纸质材料存档,电子材料备查。

  (三)市级复核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调度县级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审核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上一个月进展情况,并填报《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进度统计表》(见附件1)。

  (四)结果公示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核实2025年拟补助对象情况,于2026110日前,将拟补助对象的名称、引进品种、引种数量等核实结果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结果报送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核实结果进行审核后,于2026120日前,将拟申请补助情况和《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同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和亮点、问题和建议等。省农业农村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统一报农业农村部。

  (六)资金拨付

  2026年,国家根据我省申请补助情况下达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2025年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省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全省实施方案,统筹研究项目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做好申报情况复核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进项目实施,做好主体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开展。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好补助范围、实施程序等政策解读,对养殖主体加强服务指导,提高辖区内养殖主体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掘亮点实例,做好总结宣传,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项目管理

  省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各市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申报主体开展动态跟踪和服务指导,推动项目有序有效开展。要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核实申报主体有关申报材料,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以及有关种业项目、政策的承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沙 爽,电 话:024-23448845

   箱:lnzyglc@163.com

  附件:1.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进度统计表

  2.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汇总表

  3.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承诺书(样例)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515

附件1.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进度统计表.docx

附件2.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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