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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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相关市海洋与渔业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相关处室、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总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植保植检总站:

  为做好2026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省厅制定了《2026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24

  (主动公开)

  2026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6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落实“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为夯实美丽辽宁生态基底贡献农业力量。

  一、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开展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自查自改,及时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反弹,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已完成整改任务验收工作,严把问题整改质量关,适时开展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压实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责任,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加快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问题。

  二、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

  认真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合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一)推进种植业节能减排。开展科学施肥增效,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持续提高全省科学施肥技术水平。

  (二)推进畜牧业减排降碳。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推广标准化、智能化生产和精准饲喂技术,饲喂低蛋日粮,促进源头减量,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强度。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提高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推进渔业减排固碳。积极推进渔业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进碳汇渔业,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

  (四)推进农田固碳扩容。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443.9 万亩,不断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统筹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多项治理措施,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

  (五)推进农机节能减排。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更新,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六)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在秸秆资源丰富地区,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技术,提升秸秆燃料化利用水平,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

  三、扎实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谋划,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一)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针对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加大督导暗访力度,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全覆盖暗访,利用遥感卫星和无人机,对农村地区全覆盖监测。会同沈阳铁路局、省交投集团全面巡查农村垃圾点位,及时反馈通报发现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等问题的要求,会同农业农村部、清华大学,开展农村改厕试点。常态化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落实阻截防控措施,稳妥开展重点物种集中灭除。加大新发、突发性苹果蠹蛾、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等植物疫情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重点做好草地贪夜蛾、番茄潜叶蛾等重大危害种植业生产外来物种阻截防控;加强刺果瓜、黄花刺茄等外来入侵恶性杂草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监测福寿螺监测,做好联防联控。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综合能力。

  二是加强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指导相关市县做好野生大豆、野生莲、珊瑚菜等原生境保护点运行管护,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做好调查监测,扎实推进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在我省沿海海域及重要淡水流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预计放流褐牙鲆、鲢鳙等海淡水苗种 2200万尾。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辽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水平

  一是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43.9万亩,不断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推进黑土地保护。持续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不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强化政策协同,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开展示范推广,持续实施保护性耕作。

  三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分类管理措施,逐级制定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推广适宜当地的轻中度污染耕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探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模式和补贴机制,对于久治不果地块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四)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经济实用、简便有效的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

  二是开展科学施肥增效行动。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夯实田间试验、农户调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基础工作,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多措并举持续提高全省科学施肥技术水平。

  三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以秸秆饲料化提升行动为引领,推进秸秆多元高效利用。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产业化能力,提升秸秆利用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推进社会化服务。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四是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新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备案,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等档案管理,加大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技术指导力度;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强化加强示范引领,督促完善养殖场、畜禽散养密集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

  五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回收处理机制,广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处理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地膜科学使用与规范处置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加强废旧地膜科学回收网络建设,提升回收处置和再利用能力。完善农田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制度,确保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六是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研究制定202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业机械,促进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五)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立足我省实际,重点推广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技术模式,全面推进渔业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治。组织各级执法机构严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和药品库、饲料库,严格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频次和覆盖面,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

  三是提升渔港环境治理能力。压实属地和渔港经营主体责任,加大渔港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置体系,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严防配而未用问题。加强宣传指导,全力提升渔民环保意识,切实改善渔港水域环境,提高渔港环境水平。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一是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检测能力比对等工作,着力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是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逐级审核机制,优化数据收集申报程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数据审核报送质量,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026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

  和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部门

1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开展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自查自改,推进已完成整改任务验收工作,压实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责任,加快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

生态资源处

各责任处室、相关地区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省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总队

省植保植检总站

2

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推进种植业减排降碳;推进畜牧业减排降碳;推进渔业减排增汇;推进农田固碳扩容;推进农机节能减排;做好零低碳乡村培育及宣贯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

畜牧产业发展处

渔业发展处

渔政管理处

农田建设管理处

农机产业发展处

生态资源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针对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改厕试点。

乡村建设促进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4

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稳妥开展集中灭除,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综合防控能力。

科技教育处

种植业管理处

渔业发展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5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指导相关市县做好野生大豆、野生莲、珊瑚菜等原生境保护点运行管护,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做好调查监测,扎实推进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

生态资源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6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种业管理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7

开展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在我省沿海海域及重要淡水流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预计放流褐牙鲆、鲢鳙等海淡水苗种 2200万尾。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辽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渔业发展处

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

8

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43.9万亩。

推进黑土地保护。持续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不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

农田建设管理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9

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推进黑土地保护。强化政策协同,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开展示范推广,持续实施保护性耕作。

农机生产管理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0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分类管理措施,推广适宜当地的轻中度污染耕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探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模式和补贴机制,对于久治不果地块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清单管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生态资源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1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经济实用、简便有效的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

种植业管理处

省植保植检总站

12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夯实田间试验、农户调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基础工作,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多措并举持续提高全省科学施肥技术水平。

种植业管理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以秸秆饲料化提升行动为引领,推进秸秆多元高效利用。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利用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生态资源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4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新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备案,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等档案管理,加大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技术指导力度;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强化加强示范引领,督促完善养殖场、畜禽散养密集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

畜牧产业发展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回收处理机制,广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处理主体责任意识。

种植业管理处

省植保植检总站

16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强化地膜科学使用与规范处置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加强废旧地膜科学回收网络建设,提升回收处置和再利用能力。完善农田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制度,确保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生态资源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7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研究制定202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业机械,促进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农机产业发展处

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8

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立足我省实际,重点推广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技术模式,全面推进渔业健康发展。

渔业发展处

省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总队

19

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治。组织各级执法机构严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和药品库、饲料库,严格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频次和覆盖面,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

渔业发展处

省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总队

20

渔业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

提升渔港环境治理能力。压实属地和渔港经营主体责任,加大渔港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置体系,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严防配而未用问题。加强宣传指导,全力提升渔民环保意识,切实改善渔港水域环境,提高渔港环境水平。

渔政管理处

省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总队

21

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检测能力比对等工作,着力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兽医处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2

完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逐级审核机制,优化数据收集申报程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数据审核报送质量,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兽医处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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