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7 17:49:06
关于户口迁出后村集体要收回承包地是否合规
您好,本人原户口地址辽宁省开原市林峰满族乡湾子沟村四组,2021年因工作原因我独自将户口迁出,家里户口只有我母亲,2019年取得土地确权证,且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可以查询到我母亲为村集体成员,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均有提到要保护农民承包地权益,不能以收回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还有土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允许收回土地等。2021年底因投靠我照顾小孩,将母亲户口迁出。今年3月份村小组通知,表示全家户口已迁出,且迁出后并未告知村小组组员,要求收回我家承包地,并且还要追诉自2021年迁出户口之后几年的承包土地收益,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另外村小组根据家庭人口按照五年一调整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村小组强硬收回我家承包地该怎么办?
2025-03-24 14:27:33
根据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您认为权益受到侵害,可先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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