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7 14:27:59
承包主体
二轮承包没有执行中办发(1997)16号文件,而是按现有人口重新分配的土地,文件中明确:”已经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要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 1. 地方没有纠正错误的情况下,农户承包主体如何确定? 2. 最高人民法院33篇案例:二轮承包未经”小调整“合法程序,农户承包主体延续一轮农户承包主体.据此二轮承包没有执行中办发(1997)16号文件,搞打乱重分的地区,二轮农户承包主体是否延续一轮农户承包主体?
2026-09-24 14:41:14
你好,请到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按照申请程序办理。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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