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留言时间

2026-09-17 19:12:57

详细信息
标题

动物产品干品检验检疫证明开具咨询

邮件内容

2025年养殖场出售给我干鹿茸片和干鹿血粉,当时养殖场是否应依法提干鹿茸片和干鹿血粉的检验检疫证明?如果不需要,依据什么法规,如果需要,又依据什么法规?

处理时间

2026-09-24 15:10:39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根据《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鹿屠宰检疫规程》,对鲜鹿茸、鹿血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经过加工后的鹿茸干和鹿血粉,则不属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范围,不予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网站地图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