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工作部署,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对营口地区积极开展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出海作业渔船、转港省外渔船监管及渔船包保责任落实等实施“过筛子”隐患排查。春节期间,全体执法人员落实责任,坚守岗位,担当奉献,以最严执法、最实举措,有力有效化解安全隐患,确保了营口地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对作业渔船检查中,按照《辽宁省渔业安全执法检查清单》要求,执法人员以“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上登记的消防、救生、航行、信号等信息为依据,对作业渔船编组生产、北斗、AIS、灭火器等与安全生产保障相关的要素进行逐一核查。以农业农村部关于《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为依据,对作业渔船的船长、主机功率和职务船员配备情况进行核查。截至目前,登检抽查营口籍渔船460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渔船100艘。
截至目前,营口市转港省外渔船370艘,落实共管机制362艘、未落实共管机制8艘,执法检查清单在有效期内179艘、安全清单失效192艘。省总队电话随机抽查渔船包保责任人42人,未发现包保责任人对渔船信息不了解、动态情况不掌握、职责不清楚情况。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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