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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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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受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根据国家部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处置政策、明确整治销号标准、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拟对《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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