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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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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辽宁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持续净化整治农村环境,显著改善村容村貌,逐步使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好经验好做法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委农办会同省政府研究室成立起草专班,实地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根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辽宁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辽宁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起草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并征求了14个市和省(中)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期间,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领我省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学习考察,了解当地深化“千万工程”、扎实建设美丽乡村的做法,对《实施意见》提出了宝贵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历时四个多月形成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考虑

《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聚焦重点任务。学习借鉴浙江经验,特别蕴含其中的理念与方法,充分考虑我省乡村发展现状和实际,在全面统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产业兴村富民。

(二)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我省乡村经济基础、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客观条件,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总体上,强化全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实现干净、整洁、有序;规划保留村,重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美丽宜居村;旅游基础、产业发展较好的村,发挥引领作用,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

(三)小切口入手。聚焦农民关切,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做表面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垃圾治理、绿化亮化,明确了目标任务,实现农民可感可及的成效。

(四)强化基础保障。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统筹现有涉农政策和资金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聚焦聚力,发挥各级各部门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第五部分为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附件。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锚定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等原则,持续净化整治农村环境,显著改善村容村貌。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到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乡村旅游重点村进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进行列;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样板;美丽宜居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全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到位,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包括7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一是规划引领乡村建设,包括编制实施村庄规划1项任务;二是深化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包括实施农村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构建长效管护机制等3项任务;三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加快道路硬化和村庄绿化亮化建设、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推进农村电气建设、推动农房改造等4项任务;四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增强教育医疗养老服务能力1项任务;五是推进产业兴村富民,包括做优乡村特色产业1项任务;六是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包括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强基政策等3项任务;七是加强乡村治理,包括提升乡村治理效能1项任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舆论宣传3个方面。

第五部分:附件。附件列出2023年20项重点任务。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解读人:王见中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344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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